优秀的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形成独立的见解和观点,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通过读后感,读者可以感受到书籍给予他们的启发和思考,从而被吸引,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书的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书的读后感篇1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是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够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是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是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够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是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读书的读后感篇2
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小鹿班比》,一直就非常想看,刚翻开书就喜欢上了,这本书以小鹿斑比的成长为线索,以极富人性化的故事和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动物们相互扶持相处,竭力讴歌爱、生命与和谐,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鹿斑比降生在森林的灌木丛中,只容得下母亲和他,非常狭小。母亲很爱班比,但对他的身世却很隐瞒。伴着新鲜的叶子、鲜花、绿树和润土的芳香,妈妈从来不提起他的父亲——鹿王。班比一直和妈妈、姨妈及姨妈家的两只小鹿生活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在人类捕杀动物时,妈妈消失了,班比非常伤心。
在这期间,鹿王出现过,总是班比遇到危险的时候帮助他,并给班比一些启迪和教育的话,慢慢的,班比长大了,在老鹿王的教育下变得和鹿王一样强壮、聪慧,最后成为了鹿王。
这本书不仅表现了森林中和谐气氛,动物之间相互温馨的扶持和相处,也表现了动物之间的嫉妒及面对恶劣环境和人类捕杀时的迷茫与无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一定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只有不断努力,才能让自己有一对强劲的翅膀,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飞翔!比如:我原来踢毽子,一分钟只能踢40——50个,当时我就想就这样吧,但我想到小鹿斑比成长的路上充满了艰辛与困难,他却不畏艰难,最终获得了成功,于是我就多加练习,抽空就加强联系,最终踢到60——70个,有了良好的成绩。
读书的读后感篇3
暑假夏日炎炎,避烈日在书城看书最好不过了。这个暑假最令我喜欢的书则是那本最具真实性的《莫莉的假期》。
莫莉在书中是一个刚上中学的初一学生,她没有心眼儿,善良,可爱,信任度强,当然,人无完人,他对自己表弟早早特别怨恨。早早小的时候老是欺负莫莉,因而让莫莉无法对军军释怀,可军军却不以为然,在书中第一章写过军军为求表姐的原谅,竟上了网吧赚钱还向借钱,只为给她买一块昂贵的手表。当然最后作为小女生的莫莉就此原谅军军,如果俩表姐弟心有灵犀,大概军军也会知道莫莉原谅他了。
莫莉的善良源自对外婆家隔壁的那个女生莫名的关心。他会担心那个女孩是否发生了什么事,是否遭遇什么不测,是否被父母软禁……在后来,在她得知那个女孩因为脸上有一个胎记从而十分自卑时,她与朋友一起为她举办了一个派对,告诉他人有缺点更完美,而女孩的`胎记是天使留下的吻痕。
让我沉迷在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莫莉的善良与故事的真实性。莫莉在暑假前与于靓靓发生的吵架我也试过,从而受益匪浅看到自己的缺点。
莫莉与靓靓的吵架原因是因为考试成绩,莫莉对考试这码事看得轻淡,也没怎么用心,可是于靓靓却小心眼儿认为莫莉在撒谎,私底下偷偷学习。就写了一篇为《虚伪》的博客发上网,被莫莉瞧见了,她委屈啊,于是乎两人一发不可收拾地吵了起来不过后来两人的友谊还是修好了。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原来靓靓在家里受委屈了,不干了,要离家出走,找到莫莉某事,莫莉当然不拒绝,那两人便合了。
总而言之,这本书既真实又新颖,我可喜欢了,你呢?
读书的读后感篇4
人们总在苦难前抱怨命运的不公观后感大全,但苦难不是难,是见证真爱的时刻,是磨练人意志的时刻,心中有爱的人,总会在苦难前站起来,意志坚定的人,总会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推开那扇成功的大门,请不要在苦难前放弃自己,抱怨命运,那只显得你懦弱无能,请正视苦难。
在葵花丧父之际,贫穷但善良的青铜一家成了葵花的亲人。有了哑巴哥哥,善良的父母,干净了一辈子的奶奶,他们即使再穷也要供葵花上学,也要让葵花穿上棉布鞋,他们一家买不起银项链,懂事的葵花没有向家里索要,体贴的青铜不顾天气寒冷,用一根根冰柱吹成了一条冰项链,那条充满爱的冰项链在微黄的灯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是爱的力量,让贫苦且灾难连连的日子变得充实而有生机。有这样的亲人,再苦又怎样,苦不苦不重要,只要心中有希望,不放弃不对未来失去憧憬,那么苦难不是难,而是前进的动力。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遇见森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没有渡不过去的苦难,只有渡不过苦难的人。
闻名海峡两岸的歌星周杰伦,人们只看到他成功时光芒的绚丽,却不知他的背后有过多少不为人知的艰辛历程,从小父母离异,没考上大学的他却被吴宗宪看中,但之后没有人为他唱他写的歌,许多著名的歌手只是微微瞄了一眼歌词就不再有任何举动,如此让人心寒,失落的动作,没有使周杰伦放弃自己的音乐生涯,在十天之内,由他自己写,自己唱了几十首歌,选了十首编成了他的第一张专辑,从此周杰伦的名字传遍全亚洲。
海伦.凯勒一个弱女子,无声无光的度过了88个春秋,却毕业于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是苦难成就了她,磨练了她的意志;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之久,为吴王做牛做马,最后东山再起,称霸天下;司马迁,坚持正义,遭受宫刑,他忍辱负重,写下了史家之绝唱的《史记》……
我们应当敢于正视苦难,尊敬苦难!苦难使人进步,使人成长,只要迎难而上,苦难就不是难,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生最好的老师。
读书的读后感篇5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
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读书的读后感篇6
这篇散文是丰子恺写的,选自《丰子恺作品精选》,是一篇很质朴,很感人的文章。丰子恺回忆儿时,说有三件事不能忘却,一是养蚕,二是中秋赏月,三是钓鱼。养蚕主要为了纪念祖母,这是一个良辰佳节,祖母将“养蚕”也大规模地举行,作者看着祖母、诸姐······后来祖母去世了,养蚕也不再继续;中秋赏月是跟着父亲、姐姐一起吃蟹,父亲最爱吃蟹,再配上一壶酒就更不错了,我和姐姐也很享受这一晚的宁静;钓鱼是好朋友王囡囡教“我”的两个小伙伴在一起互相关照,很开心。三件事都让作者难以忘怀。然而,在文章结尾他说:“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作者很有爱心,对动物有怜悯之情,他也很淳朴,很善良,和小伙伴很友好。(.)
现在,我就对于作者“杀生取乐”谈谈自己的看法。人们和动物共生共存,人类离不开动物,动物也离不开人。我认为作者不应该忏悔。举个例子:你家养蟹,把蟹养得很在,必然是要卖出去杀了吃的,不杀它们对它们来说也没什么意义,蟹、蚕、鱼、虾······都是一样的`,到时候不吃它们,它们也会死,死了的东西还能吃吗?那何不趁“最佳时期”“造福人类”呢?不用忏悔。站在动物们的角度思考问题,人类把它们养那么好,善待它们,作为动物,给予人回报的方式只能是牺牲自己,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人类。人们也应当接受这种回报的方式。
当然,乱杀乱斩动物,是要受处罚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应当爱护动物。在动物没有侵害我们的情况下,我们
也不应该伤害它们,如果一味地残害动物,最终受损的只能是我们人类,因为我们的力量远远不及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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