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书后我们会收获很多的知识,赶紧写份读后感吧,只有将书籍中的内容理解透彻,我们才能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好美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1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其中我最喜欢《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
宾狗是一只胖乎乎、笨嗤嗤的小狗。西顿让它每天去放牛,它非常敬业,刚把牛赶到草原,不一会儿就又赶着老牛回来了。这样来来回回,反正它是不让老牛安闲。这件事让我们看起来虽然很可笑,但对宾狗来说这是自己的工作,是对主人的忠诚。还有一次,西顿差点葬身狼口,宾狗奋不顾身救了西顿。这只狗不但可爱还无比的勇敢。
我也很想有一只这样的狗,我和妈妈无数次去狗舍,想买一只我喜欢的小狗,可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至今没有实现。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可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流浪狗,它们原来也有自己的主人,有温暖的家,可是却因为它们老了、病了就遭到主人的抛弃。我想起了很多爱狗的人经常说的那句话:狗狗不是你的一生,你却是它的一辈子!所以真的希望所有人都善待我们的朋友,爱他们、照顾它们……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2
这本书的作者西顿,出生于英国,六岁时跟着家人来到加拿大,他从小热爱自然,悉心观察长大后成了一位出色的动物小说家,英国吉卜林的同名小说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下写的。可见,西顿十分的有才华。
西顿的动物故事全是事实,全是经历,但也全是感天动地的真情,每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形态万千,性格迥异的动物。每个故事的结尾,总是会让人感到同情。作者对动物的观察细致入微,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泉原狐》这一篇。我们平时对狐狸的印象一定是狡猾、诡计多端,一种不是非常善意的动物。但《泉原狐》这篇文章则是赋予了他们人性化的一面,让我们对结局的悲惨不会太伤心,而是对狐狸爱子、护子心切的一种敬佩。西顿的这篇巜泉原狐》,让我们切身地体会到了那些动物的真情,也许真相会有偏差,但读到那个地方,就会对野生动物产生出一种同情,这也是这本书最为人称道的地方。
不止这一篇,其他的故事也令我感触很深,就比如一位可怜的老英雄,号称“喀化泡之王”的“老暴”,它比其他狼个头大,智谋多,可最后却因为想着爱人而死去。白尾兔毛丽是一位真正的“母亲英雄”,她甚至比一些人类母亲做得还要好。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所有知识传授给子女,不惜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孩子。“跑侧对步的野马”是一匹完美的马,是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物,可它十分珍视自由,一旦被抓获,就想方设法自杀。宾狗机智敏感,是令人钦佩的良种,在作者被自己设下的捕狼机夹住,差点儿葬身狼口之时,宾狗勇敢地救了他的命……
通过西顿的小说,我们了解到了野生动物小时候的可爱,成长过程中的艰辛,处于巅峰时刻的辉煌。西顿写的故事的结局,绝大多数是悲剧,但总是能让人感受到爱,这本书还反映了一种生态的理念,每个故事总会唤起我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欲,而且在今年疫情的情况下,大家对野生动物有更多的了解,当今的地球上,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人却越来越多,也许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认识到动物的魅力。我认为在小学阶段读这本书是很有意义的,很适合小学生看。当然,更建议大人们好好看看。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3
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读到那些野生动物多姿多彩的感人故事:喀轮泡——老暴,他比其他的狼的体格要大出好多,足智多谋;“银斑”是一群乌鸦中的首领,它不但勇敢、强壮,而且聪明机智;白尾兔“毛丽 ”是一名真正的英雄母亲,不惜牺牲性命去拯救自己的儿子;“跑侧队步的野马”是一匹完美无瑕的骏马,大草原上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物;还有强壮而漂亮的松鸡“红颈毛”······西顿用拟人化的手法来描写这些动物们,甚至还加上自己的想象为他们增添了动物之间的对话,不过这些主角最终的结局却都是悲剧:足智多谋的老暴为了自己的伴侣中了埋伏最后郁郁而终;“银斑”和白尾兔将自己的智慧毫无保留地传给了自己的后代,最后为了后代壮烈牺牲;虽然在松鸡的世界里好爸爸基本不存在但是“红颈毛”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爸爸;狐狸“泼妇”在想尽办法还不理解救自己被抓的儿子后,选择毒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她不想看见自己的孩子被束缚着;野马同样非常珍惜自己的自由,一旦被人困住,就设法跳崖自杀;主人精心喂养的黄狗巫利对主人非常忠诚,但是在咬碎主人女儿的双手后却惨死在主人的柴钩之下;“我”的爱犬宾狗机智了得,在“我”被捕狼机夹住差点葬身狼腹的时候,宾狗挺身而出救了“我”的性命,但最终宾狗还是死于中毒。
当今社会,野生动物遭到人类的迫害,为了保护这些稀有动物,我们应该慢慢去了解这些动物。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4
巫利,到底是聪明、勇猛、忠诚,爱护羊到家的牧羊犬,还是阴险狡诈、臭名昭著点杀死二十多只羊的强盗?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的原名是《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它的作者是来自加拿大的西顿,他是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作家,同时他也是个画家,书里的插画都是他自己画的。
巫利是一只优秀的牧羊犬,交给他的羊从来都没有丢过一只。他对待羊群、主人和主人的家人很和善,但对待其他人却凶神恶煞,或许正因为这个,才导致了下面的悲剧。
巫利的旧主人是罗宾,后来与主人走散多年,成了多利的牧羊犬,多利很爱惜他,羊群都放心地交给他,巫利也不负众望,让羊群平安地送到多利身边。
可是,最近羊在连续丢失,盖尔特寡妇失去了整整一群羊,二十只。大家伙认定是住在鬼洞的鬼狐狸干的。奇怪的是,多利的羊一只也没丢,多利的羊群明明在离鬼洞的一公里不到的距离,但回来的羊一只也没少。
有一天,农户们想找出那个老狐狸,不料,他们虽然失去了狐狸的行踪,却找到了咬死寡妇家羊群的凶手,没错,就是巫利。农户们找上巫利家,跟他说咬死寡妇家的一群羊的凶手就是巫利,可是多利不相信,一个上午过去了,多利还是死都不承认。
这时,多利的女儿,也是巫利的监护人出了个好主意:那今晚陪巫利睡在厨房,如果他没出去,乡里还有羊被咬死,那么他就是无辜的。
夜晚很快就降临了,一开始,巫利像往常一样睡着了,可没过多久,他开始烦躁不安。一会儿,他站起来看着熟睡的女孩,就跑出去了。女孩其实在装睡,她现在有点怀疑巫利就是凶手,但还不确定,就决定等巫利回来。
一个钟头过去了,巫利带着胸部上溅满了鲜红的血迹回来了,女孩惊讶地站起来,她已经认定巫利就是凶手,而且,她的脑海里闯进了一个念头,猛地意识到:躺在眼前的正是那只鬼狐狸!她大叫起来。巫利翻脸不认人,一口咬进了女孩的肉里,他正想咬女孩的脖子时,多利已经赶到,用柴钩把他打死,再晚来一步,女孩将会被咬死。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里的故事之所以引人入胜,不仅仅是它们注意了逼真的细节,还因为那些动物富有英雄性格。每一只动物都有名字,这样就使他有了自己的个性。每一个动物都比原物高大,一只优越的动物在表演一幕悲剧,因为正如西顿所指出的:“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人是有两面性的,动物也一样。巫利骨子里流露着野性,本性难移。
至于到最后为什么要攻击他最重要的人,至少是他的骨子里有豺的血脉,事情已经败露,他那狗的一生也要画个句号了。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5
我在暑假里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其中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狼王洛波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喀伦坡,这是美国南部的新墨西哥州北部的一个大牧区。那儿风景优美,可是在这里称王称霸的是一只老灰狼,老灰狼的名字叫洛波。在当地,人人称它为狼王。是一群出色灰狼的大首脑,不管狼王带着他那忠实的狼群出现在哪儿,牛羊就会被吓的丢神落魄,牛羊的主人也只有气愤和绝望的份儿了。老洛波只带领一小群狼,在他带领这群狼的最后时间,他的随从只有五只了。
不过,这群狼里的每一只都是赫赫有名的。在喀伦坡,任何一个牧人都会愿意拿出一笔相当于好多头牛的代价,来换取洛波狼群里随便一只狼的脑袋。人们也试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毒药,火药,捕狼夹……可对他都没有作用。后来,作者发现在洛波的脚印前面一直都有一些小脚印,后来听一个牧人说这是里面那只叫白姐的母狼留下的。作者便想了个办法,捉住了白姐并杀死了她。又见洛波找白姐找的很痴迷,就以白姐的尸体为诱惑又捉住了洛波,最后洛波在痛苦中死去。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6
最近我看了《西顿动物故事集》,这本书是著名的高产作家西顿在加拿大写的。
这里面有很多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是:泉原狐,这个故事讲的是:放完暑假后,“我”的工作是查找偷鸡的家伙,凶手很快被“我”查出来了,是狐狸!狐狸非常狡猾,比如它们挖洞的时候会把所有挖出来的土从挖好的第一个洞口运出来,再挖一条通向远处灌木丛的地道,然后把第一个挖好的很显眼的洞口封闭起来,只使用隐藏在灌木丛的洞口;把猎狗耍的团团转;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教小狐狸生存技能,扬长避短是小狐狸们常常受到的教育。当最后一只小狐狸落入人类之手后,狐狸妈妈想尽办法仍未救出自己的儿子,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为了活着而成为人类的阶下囚,她亲手结束了自己儿子的生命。这个故事里的母爱坚韧、伟大且让我心痛。
这本书以动物为主人公,展示了动物之间的各种故事。通过阅读,我了解到动物们的生活习惯和聪明可爱之处,开始喜欢书中的这些动物。人们时常忽略动物的感受,其实它们和我们一样有家人有父母有孩子,它们热爱自由。把它们关起来、表演节目甚至猎杀它们都是人类残忍的表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人在想办法保护动物,可是还有许多人在猎杀野生动物,拿他们的皮毛卖钱……许多的野生动物都因此丧命,有些动物在人类的肆虐捕杀中濒临灭绝。这让我想起篮球明星姚明在电视上的一个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呼吁大家一起来保护鲨鱼,拒绝食用鲨鱼翅,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动物和人类共同生活在地球上,只有和平共处才能维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所以从现在开始,人人都要保护野生动物,让他们成为我们的朋友,让世界更加美好。
动物城的故事读后感篇7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大家都看过吧?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其中的一章——喀伦泡之王老暴。
老暴邪恶又狡猾,算得上是一只巨狼,它手下的狼群数并不多,可它们是“可怕的杀手”,光是一只母狼白姐和一只黄狼都杀了250只羊,但一口肉都没吃,因为它们杀羊完全是为了取乐。
在狼群的眼皮底下,我们人类真像是一群大傻瓜。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机灵又聪敏(老暴和它的军队),老暴只准让狼吃自己杀来的食物。而且它们连埋在地里的捕狼器都知道在哪里,太厉害了!
这里面,我最讨厌老暴,狡诈又贪心,还吃掉农民的牛、羊……完全属于不劳而获的行为。
我喜欢白姐,它虽然属于狼群族的,但它有那美丽的白毛,浑身雪白,不禁让人赞叹。
我也喜欢“我”,虽然他受尽了老暴的嘲笑,但他不断地努力,敢于尝试,终于把老暴和白姐捉住了。
这本书有悲伤的故事,快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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