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是现在职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文体,工作报告的写作可以让我们在工作中的不足有很好的改善,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法院院工作报告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法院院工作报告篇1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工作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工作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工作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月26日我院首次聘请了3名妇联、共青团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实行陪审员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三)积极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上半年我院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增设了民二庭,同时对刑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干警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审判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另外,3月25日我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隶属民一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
四、不断改善干警办公环境、生活条件
1、上半年为了保证办公电脑化进程,我院继续为尚未配置电脑的干警购买了电脑,基本实现了干警审判、办公的电脑需要。同时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干警能有一个凉爽舒适的审判、办公环境,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院党组优先为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购置安装了空调。
2、我院利用电脑和局域网的优势,上半年设立了电子图书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收集法律、文学、经济、科技等各类图书资料,干警只要点击鼠标即可查阅自己在办案和学习中所需要的资料。目前我院电子图书资料库已收集各类图书2000多册,为创造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3、今年开始,我院党组规定为每个干警的生日送去蛋糕和鲜花,上半年已为33名干警的生日送去祝福;同时规定凡干警或其近亲属生病,院领导要一律登门探望,上半年党组成员已先后多次探望了四位生病的干警或其近亲属,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下半年,我院决心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23年法院院工作报告篇2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三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永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永善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件,审结1543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6件,结案率为98.1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7%和1.4%。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20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结案率为99.18%。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1件1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5件48人,侵犯财产犯罪37件6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53人,贪污贿赂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2件2人。其中生效判决99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人、五年以下刑罚62人、管制2人、拘役2人、缓刑4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并处罚金56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6件,审结1090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3件,结案率98.04%,调撤率76.51%。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44件,诉讼标的65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34件,诉讼标的1292万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12件,诉讼标的1737万元。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7件,涉案标的24.13万元。应县工商联邀请为企业家代表上法制课,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2·03”鹏锦兰花建筑工地围墙倒塌致数人伤亡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慎重妥处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判决维持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对县路政大队新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创新行政和解工作方法,转换矛盾化解方式,采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不服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理决定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和谐管理关系。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用活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执结327件,执结金额1366万余元,执结率为98.21%,同比上升7.57%,自动履行率达50%以上。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溪洛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成功执结永善县第三中学申请执行吴某等十余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一)抓党建带队建,强化干警党性意识。以夯实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抓班子政治思想和司法为民教育。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审执、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完善党组织建设,将部门分管领导纳入支部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青妇协调联动、党组与支部党员上下沟通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在深入抓好“三会一课”、“授旗评星”、“四亮四评”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扬政法风范、展创新成果”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红歌演唱会、廉政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不断拓展组织生活领域,在支部活动中开展审判疑难问题探讨,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
(二)抓作风促廉政,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以制度保廉为“硬手”,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等措施,筑牢防腐墙;联合廉政监察员、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司法廉洁。以文化促廉为“软手”,采取读书思廉、听廉政讲座、看廉政电视、发廉政短信等措施使廉洁教育常态化。建成了廉政文化走廊,选取名家名言、本院法官作品等装裱上墙,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全年共开展审务督查14次,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在全院上下营造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公正司法的思想氛围。
(三)抓学习重实效,强化干警争创意识。着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良性包容的队伍建设文化氛围,继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18次,将班子成员纳入支部读谈活动,确保高位推进。选好学习载体,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向干警推荐经典书目,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及非党干警集中畅谈学习体会,开办“法官讲坛”两期。队伍建设举措得到县委认可,全年共有1名干警被提拔为副院长,1名干警被选拔到其他单位任主要领导,1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5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
三、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深入推进
(一)狠抓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审执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执行、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271件492人次。实施“阳光司法”审理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全年在永善法院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7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次。二是强化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开通微博、微信与群众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与法院近距离接触。依托法院网站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强化业绩公开。设立干警业绩公示栏和创先争优光荣榜,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向广大群众和全院干警晾晒“成绩单”,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监督管理,强化司法民主建设。主动争取监督,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各代表团审议法院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明确专人限期办理,逐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实现代表、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常态化。加强专项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四、回应群众期待,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访咨询接待窗口、群众意见薄,实行审判业务法官轮值、首问首办责任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便利群众诉讼。畅通“96128”专线转接,开通社会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年诉前调解纠纷110件,调结率100%,兑现金额75万元,兑现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8万余元。
(二)服务民生,注重巡回化解矛盾。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和谐使者”活动,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年巡回审判案件400件,巡回审判率32.89%,法官干警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2次,“和谐使者”活动2次,“法治进村”9次,走访社区交流136人次,送法“六进”活动900余人次。
(三)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优先审查立案,及时移送处理。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救助解决4件执行案件,为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148件15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000余元。
(四)教育疏导,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在腾讯网开通永善法院官方微博,搭建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接办院长信箱信访件,通过网络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5人次,处理来信539件。
五、重视基层基础,司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完成五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四级内网系统建设,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ftp资源共享平台系统。探试远程立案、开庭、提讯工作方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高效。为基层法庭配置彩色打印机,开通远程电子签章,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审核和签发,使法庭办案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群众诉讼。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办案人员配置警用记录仪,留存执法依据,促使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二)狠抓宣传立体化发展。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开展通讯员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干警投身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共有67名干警撰写稿件582篇,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4092篇次,圆满完成相关调研任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积极搭建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0余条。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案件视频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电视台成功播出。同步充实和完善党建展室、工会展室等六大文化成果动态展示平台,编辑全面反映五年工作成就的作品书刊,有效传递公正司法、服务民生正能量。
(三)创新科学化管理机制。建立“11234”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机制,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院长案件管理系统权限下放审管办,实现审判监管随机性和长效性。设立一套公示评优制度,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实行两个挂钩,即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据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对干警办案质效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机制,对报结案件实行庭内互查、庭长审查、分管领导审签的监管体系,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实行四部门联动质量监控,开展案件流程跟踪卡监督、审监庭全面评查、审管办随机抽查、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时督查,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移民援建工作,全年派出干警做移民工作360余人次。参加城区秩序整治,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挂钩扶贫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玉马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饮水、春耕生产等困难。
2013年永善法院被云南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共获得各级表彰20余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工作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队伍工学矛盾突出,少数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庭工作有待加强,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二○一四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更是永善实现和谐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永善法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围绕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学习,抓好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上级法院的有关部署,坚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信念,以学习助推才干增长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更大提升。
二、着力发挥先锋作用,抓好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放松,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将支部建在庭上。
三、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抓好公信力建设
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工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强化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效能建设
审慎推进审判权运行改革,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的培训、培养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
五、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抓好民主建设
及时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村社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目标,推进顺畅、高效、便捷、温馨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反映快速、运行高效、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着力完善干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七、着力推进信息宣传,抓好文化建设
巩固既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做大做强信息宣传工作。实现理论调研与审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永善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永善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3年法院院工作报告篇3
2015年以来,本人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院党组一班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抓党务与抓业务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每年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月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对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涉及党建工作的各类文件、会议,亲自部署,抓好组织落实。关心关注党务干部的配备,加大党务干部的交流任职力度,向组织部门推荐两名党务干部为县处级后备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在后勤保障、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组织协调、主动参与到机关党建(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中。
注重发挥自身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形成党组抓党建的合力。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不定期赴联系点调研。院领导能够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党建活动。两个一把手员和其他班子成员均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参与支部学习讨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实际,提出对党建工作的想法和建议。对干警的任免、微调及调动,能够主动听取分院机关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在年底考核时,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二、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要求,狠抓党建目标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通过开展“七个一”活动,加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即:利用一个平台,党员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的平台;党组书记讲一堂党课;观看一部中国共产党史电影;撰写一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通读一本马列主义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书籍;开展了一次《哈密地区贯彻t;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测试;“七一”期间组织了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讲堂活动。
在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方面,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注重了“三个提升”:即: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提升;严格遵守制度、严肃各项纪律意识的提升。主持召开7次专题党组会,查找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突出问题以及具体表现,剖析原因,逐项认真整改。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个人说了算。抓学习、严制度,从转变文风会风入手,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严格管理,从早操、考勤、着装等细节上抓起,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有信心、有作为、有进步、有毅力。
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通过“五个载体”,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一是“四进一服务”专项调研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法律讲座、征求相关意见等,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找准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二是积极参与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协调三个工作组为群众办实事48件,实际困难25件;投入帮扶资金15000元,积极协助所在地党组织实施了14个民生项目。三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认真履行《结对共建协议》,开展了党员进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走访慰问社区低保户8户,发放慰问金2000余元。四是开展“部门包村、村企共建”活动。自行筹集资金3万元,并协调企业资金6万元,为巴里坤县花园乡头道河子村扶贫工作发展助力。五是开展“集中整治”、“去极端化”活动。组织分院民族干警深入五堡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带队深入市陶家宫镇、天山乡开展集中整治“去极端化”工作,转换率达100%。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干警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对照地委的要求,对照《地区实施t;条例>细则》的规定,本人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机关党建方面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引领和示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上,存有顾虑和畏难情绪。认为检察机关是业务机关,其他班子成员的主要工作是检察业务,而本人是第一责任人,只要自己认识到位,思路清晰就可以了,对其他班子成员没有严格要求。
二是在具体抓机关党建工作中,与分院机关党委沟通的多,深入其他支部调研少。在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上,有时也比较依赖机关党委的作用发挥。认为只要机关党委作用发挥好了,就能够调动和引导其他支部共同开展好党建工作,造成机关党委的工作压力较大,其他支部作用发挥反而不明显。
三是在为党员服务方面认识还不到位。平时只注重了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如何发挥党建优势,更好地为党员服务上思考不多、不够。
四是对党务干部的成长关心还不够。在上级院或地委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中,常常将业务培训放在了首位,把一些机会都让给了业务部门,对党建理论培训、学习还不够重视。认为党务工作只要党员管理好、教育好、服务好,把活动组织好就行了,党建理论的提升只要吃透文件精神即可,没有很好地调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2015年,认真贯彻落实《地区实施t;条例>细则》,履行好党组抓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要突出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宪法、党章及自治区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的学习教育,牢牢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总要求和总目标。
二要突出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将党组抓党建工作作为促业务、带队伍的重要途径。采取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日常教育与道德讲堂、主题党日、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使党的建设成为“队伍建设的总抓手、检察业务发展的源动力”。
三要深入推进“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要坚持不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地区十二项规定。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讲一次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要突出抓好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严肃机关纪律作风的十五条禁令,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经常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督察力度,形成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激励人的良好机制。
六要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可唱、可观、可读、可演、可学、可行的要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扎实推进“道德讲堂”,民族团结教育等;加强机关党建文化建设,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
2015年以来,在靖西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百色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本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为党建工作主线,不断深化和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形成了党建、审判执行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基层党建作法和成效
1、狠抓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把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并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深干警对党的性质、宗旨和荣辱观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是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认真分析研究学习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使各项工作始终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审判工作服务,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组织党员前往百色爱国主义廉政教育基地、百色起义纪念馆、百色起义纪念碑、靖西烈士陵园等参观学习,以及开展“重温入党宣誓”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了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使党员干部提高了为民司法能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2、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一是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法官队伍和业务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办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我院原有1个总支,四个支部,2015年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红旗亮在岗上” 的要求,把党旗插到审判一线,成立了14个支部,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成立的14个支部中,院本部10个,四个人民法庭也建立了支部,由业务庭长担任支部书记,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全覆盖,形成由党组统一领导,党总支牵头,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各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警全员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格按党章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干警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我院现有62名党员,占全院总人数的71.9%,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坚实、业务精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党员队伍,对表现突出的非党同志,要求他们积极向组织靠拢,做到成熟一个培养一个,年内吸收新党员2名,转正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为我们的党员队伍输入了新鲜的活力,壮大了队伍,形成讲团结,比奉献的工作作风。三是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新机制, 2015年共按时收缴党费共12092元。四是加强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能力。2015年以来,共组织约20人次参加高院、市中院组织的党建工作培训。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共十一项工作制度。坚持审判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总支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坚持重心下移,下大力气建设好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每一名党员都在基层党组织中受到教育和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在审判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立足实际创新,处理好党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警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能手达标竞赛,党风廉政考核等机制;在审判、执行部门完善廉政监察,构建法官权力监督机制等,引导全体干警切实发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5、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和“四个一”活动,“三亮”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成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互评;“四个一”活动即:“开好一个观摩庭、讲好一堂课、写好一篇调研文章、开好一次讲评会”,通过党内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业务庭室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文明庭室;干警积极争当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
6、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执行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建、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司法审判成效显著: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胜诉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67件,已审(执)结2088件,结案率为88.21%。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264件,审结230件,判处罪犯307人,有效惩治了各类犯罪分子,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730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445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528件,以裁判方式结案917件。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2015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5件,其中:审结10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件,通过协调促成以行政相对人撤诉等方式结案4件。四是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节假日执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创新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358件,执结323件,实际执结标的额1374.77万元。五是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2015年,共接待群众各类来信来访4433人次,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件。未出现因处理不当而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这都是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全体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努力拼搏的结果,是全体干警共同努力,辛勤劳动的结果,我只是尽了一名领导应尽的责任,做了自己应做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由于平时忙于事务,在学习上还没有形成整套的`系统学习方案。
2、与党员干警交心谈心的时间不多,对党员干警的思想状态掌握不够全面,不透彻。党内关怀和谈心制度落实不够好,由于我院党员人数较多,平时对党员干警的政治进步、思想动向、情绪波动、夫妻关系、家庭困难等关心较少。
3、对一些具体工作还抓得不够实,不到位,对已经安排布置的工作有时没有注意及时检查和监督,致使有些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如:化峒法庭存在天花板开裂、墙壁脱落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4、对党建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许多有亮点的党建活动未及时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主要思路
2016年,我将进一步完善自己,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履行好党组书记的职责,与党组班子成员一道,改进方法, 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针对查摆出的一些问题,主要整改有:
一是加强自身理论学习,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自觉性。主动从改造主观世界、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的高度来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学习作为增强党性、加强修养、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第一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大局意识、工作原则和组织观念,身体力行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有明显增强。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用党纪党规来约束每个党员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党员的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凡是不经培训、不按规定进行培养考察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围绕全院的争创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成果。
三是加强与党员干警谈心交心制度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并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市直党委对我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提高不断提高党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及解决遇到的实际难题。
四是围绕队伍建设抓党建,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群众观点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发挥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纵向监督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做法和成效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内“两个条例”、《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五个严禁”等,利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利用先进典型和违法犯罪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警示性教育,促使全体干警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发送廉政短信、廉洁司法教育等活动,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廉洁防线。
2、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庭室各司其职,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干警文明办案、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该违纪法官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监督不力、管理不严的责任,同时将其与年度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相挂钩,从而明确了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
3、加强建章立制,改进工作作风。制订了《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整治“六难三案”专项活动实施意见》、《整治“庸懒散”专项活动实施意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方案和制度,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接待超标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
4、提高党员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的职责。一是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从解决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教育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坚决抵制送钱送物不正之风,使每个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工作上、纪律上、作风上进行自查自纠、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整顿,进而统一了党员干部和干警的思想、提高纪律作风观念,严肃了干部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人人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模范遵守法官特定职业的道德规范。
5、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建廉洁型支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求党员,做到了廉洁奉公,秉公办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按照《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心为公,执法为民。
6、扎扎实实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针对少数党员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等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法》、最高法院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针对党内出现的个别不廉洁行为,及时召开会议予以通报,召集党员自觉查摆问题,排除廉政风险点。通过教育整顿,统一了党员干部和干警的思想觉悟、提高了纪律作风观念,严肃了干部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模范遵守法官特定职业的道德规范。
7、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三个不发生”。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求党员严格遵守《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及各项禁令,年内召开两次廉政教育和观看警示教育题片。建立健全了审判流程管理、车辆管理、诫勉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等多项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每位党员建立廉政档案,并将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材料、正反两方面情况存入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统计整理,作为干部评先、晋升、提拔任用的依据。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责任制要求,院长与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各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庭内干警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抓落实,无任是自己承办案件还是指导办案,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不与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私下会面,始终保持清正廉洁。通过制度管人和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全院无违纪违法发生,确保了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9、加强廉政监督机制建设。一是完善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有效监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着力解决权力、人情、金钱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充分实施监督权。二是实施案件判后回访当事人制度,不断加强法官办案监督,确保队伍廉洁,使人民群众真正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由于措施得力,一年来,我院没有一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案件当事人多次送来锦旗、感谢信,感谢法官的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主要是纪检监察室的事,在日常工作中重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就行;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专项整治出现“紧一把、松一阵”的现象,队伍建设容易出现反复,缺乏完善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三是由于忙于日常事物,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够好,制度不够完善,对制度追究还缺乏力度,防范工作仍有漏洞等。
(三)下一步工作主要思路
一是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分析和判断法院工作和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重点从近几年发生的案件上深刻吸取教训,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大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引导干警积极参与到开展“三
三实”教育活动中来,发挥好干警的主体作用;带头对照六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职责内的专项整治活动;秉承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严格、实事求是地查找本院、本部门和本人存在的作风问题,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总结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把以往“人盯人”的管理方法移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方向上来,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管钱,落实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将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求院庭两级领导不但要自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政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领导职责,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大谈话诫免工作力度,常提醒,常告诫,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不出问题。规定一旦出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将对分管领导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导必须引咎辞职。。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原则,严格审判监督机制。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强化群众观念,强化干部公仆意识,强化群众监督意识,真真正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023年法院院工作报告篇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加强对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起诉毒品犯罪164760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部署检察机关保障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38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与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办理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等案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664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自20xx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努力切断向境外转移违法所得通道。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在办案中认真分析腐败犯罪发生原因,提出检察建议12621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着力推动制度建设。结合办案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甘肃检察机关在省委统一领导下,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携手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教育。江苏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共同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诉237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检察建议3874件。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00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78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持续监督各政法机关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有关机关纠正1093件。
加大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逐案审查提出意见。对原县处级和厅局级以上罪犯“减假暂”案件,分别层报省级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与监狱、人民法院共建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推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2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2727人。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全面核查执行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纠正脱管7164人、漏管3614人;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1063人。
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和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对1401件虚假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查办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司法人员63人。
加强对特赦工作的全程同步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加强对特赦案件报请、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纠正报请不当331件、裁定不当23件。
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424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涉嫌受贿案时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一起命案,有关司法人员权钱交易,帮助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名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文件8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试点12项。
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四项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择优遴选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在一线办案。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会同中央编办制定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试点意见。
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分别规定不同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湖北、吉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根据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会授权,自去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与司法部共同在浙江、安徽、福建、重庆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
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决定,在沈阳、杭州、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3万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114.8万件次,其中涉检信访6.5万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1109件案件予以赔偿。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8897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救助。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重视解疑释惑,有效化解矛盾。
深化司法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67万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9万余条。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六、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强化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由人民群众推荐、评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表彰宣传彭少勇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研究制定各业务岗位检察官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建设,建立检察业务教育培训特色基地,建设中国检察网络学院,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培训1.4万余人次。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检察官培养,在乌鲁木齐和林芝分别建成维汉、藏汉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基地。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落实全国人大会审议意见,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近两年办理的案件逐案排查,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分阶段连续三次组织对各省区市检察院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148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对32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以及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针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在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基础上,又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文件,各地检察机关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拓宽律师联系渠道;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成电子文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目前已在29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对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把增强执行力作为基层建设重点,确保政令畅通。健全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制度,抽取河北、山西、云南、宁夏等10个省区市部分基层院,总结新鲜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推动全面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信息平台。制定实施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20条意见、加强检察援疆工作34条措施。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夯实基层基础。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们反复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原汁原味逐条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各级检察院对照整改。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作出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和检察监督情况。制定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重视经常性联络。邀请325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邀请631名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座谈交流,当面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29件议案、建议均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和双周协商座谈会,配合开展司法改革专题调研。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18条意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4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发挥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探索建立检察公信力测评制度,委托专业机构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原因,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改变原决定455人。
一年来,我们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破坏军用设施、伪造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军用标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270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在联手打击犯罪、加强个案协查等方面取得新成果。海峡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当名义实现互访,进一步开放两岸司法互助联络窗口,推进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司法互助。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外交大局,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充分运用双边和多边检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发起建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举办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推动打击恐怖犯罪、跨境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领域务实合作。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113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二是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程序违法、处理不公;三是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四是一些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五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六是有的不严格执行或规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法律规定;七是有的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动摇,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知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党中央决策部署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切实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司法协助和合作,依法惩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涉外经济贸易合作、贸易园区建设等领域的犯罪,有针对性开展犯罪预防。
第二,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具备和解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稳步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
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涉军案件,支持和保障军队及武警部队改革发展。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落实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重点查办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坚持追逃与防逃、追逃与追赃并重,深化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以全国人大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和程序。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凝聚改革正能量,巩固改革成果。
第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基层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加强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对口帮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涉外法律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3年法院院工作报告篇5
__年,在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__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省法院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始终坚持质效并重、创新推动、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开展新时代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平安需求,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司法职责,为“平安__”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力推进执行攻坚,着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构建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天罗地网。__法院积极开展“春晓行动”、“雷霆行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掀起强制执行风暴,努力执行难关。
创新执行工作举措,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今年以来,__法院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工作问题和需求导向,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站位打击,以打促执,进一步推进__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__法院积极与电信部门合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被执行人”彩铃,使其在朋友圈原形毕露,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倒逼全社会提升诚信意识。__法院另辟曝光渠道,积极借助微信朋友圈广告,全方位、立体化、精准化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当地知名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生存空间,使其在熟人面前无所遁形,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忠实践行为民宗旨,着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坚持“不欠账、不突破、不手软、不放过”信访工作“四不原则”,用法治方法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全力保障特殊人群权益。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发放爱心提示卡、法律宣传册6000余份,专项整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4000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和“送法进工地”活动,对留守妇女儿童、驻军官兵、进城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发放法律知识资料1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500余次,受益群众达3500余人。全面加强法治宣传。__年以来,__法院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扩大 法治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法治好声音,讲好法治好故事。
三、深化社会治理,营造安宁环境
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平安建设。__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中主战场、主阵地的作用,打造“人民法庭、社会法庭、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平安建设基层网络。__法院4个人民法庭均为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成员单位,法庭庭长为乡镇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综治工作职责,认真完成中心安排的调查 取证、法律咨询、治安巡防、法制宣传等任务。__法院始终坚持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线,以基层平安创建为重点,以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为目标,切实开展挂点帮扶村平安创建工作,扩大创建覆盖率,全力解决实际需求,全面提升帮扶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村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治安防范,构筑平安生活环境。规范完善综治平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各项目标责任,努力实现平安建设示范区的各项目标。积极争创平安单位,更新升级办公区、审判区及家属院的视频监控系统,认真落实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化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制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利用“综治宣传月”、法治宣传日、重大节日等活动平台,以设立展板、咨询台,发放法律知识手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0余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能力,为巩固“长安杯”创建成果做出积极努力。积极调配干警和车辆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冬季“警灯闪烁”夜间巡逻活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巡逻纪律,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
__年以来,__法院在综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矛盾纠纷联合排查、综合研判、应急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二是诉调对接平台网络建设不够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联系不够紧密。三是受案多人少矛盾影响,个别基层法院参与综治中心工作精力不足、时间不够。
下一步,__法院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委部署要求,以党的__大精神为引领,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综治宣传方式,深化平安__建设,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__法院工作在新时代不断取得新作为、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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